2008年8月16日 星期六

過堂開示──出家三十要則講話(五)


們出家學佛,以戒、定、慧三無漏學為基礎,而上求、下化,續佛慧命。「戒」是三學之首,為出世智之修行法要。「戒」有三種。一者,遺教經所說的波羅提木叉,中文譯為「別解脫」。別是各別,持一條戒,就得一條戒的解脫。二者,毘尼或鼻奈耶,中譯為「律」、或稱戒律。律為僧團共同生活的約法,如同國家的法律。國家的法律是人民共同生活的約法。三者,尸羅,中譯為「戒」。戒具有禁止的意思。止稱為止持,同時還有作持。止時,即不可做,故說:「諸惡莫作。」作持,則是應該作,即是「罪善奉行」。譬如在所住的地方四十里內有法師講經,而不前往聽講,那就犯戒了。應該做不忘做,這就是作持。

止,我們曉得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婬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、不捉持金銀生像寶物、不著香花鬘、不歌舞唱伎或故往觀聽,不非時食、不坐高廣大床等。止時具有不應作的意思,就是止息一切妨害身心的行為。凡是妨害我們修道的一切罪業,都要止息下來。作,是幫助道業成長的運作。凡能幫助我們修行成功的一切善業,都要量力運作起來。所以出家第四要則,要我們修持戒行。「持」是受了戒以後,堅持不懈的意思。

出家修道,如照律藏的規定,五夏以前(即出家後五年內)需要專精戒律;五夏以後,方准聽教、參禪。可見佛的出家制度,對於戒的重視。現在台灣佛教界,就是這一方面欠缺,沒有地方可讓人修持五年的戒法,也沒有人肯依律虔修,研究戒法,所以受戒者雖然很多,可是持戒的人卻很少。因為在短短一個月的戒期中,時間又都消耗在教演禮儀上,真正講戒的時間不多,而且講的時候,新戒子不一定聽得懂。因此佛讓我們以五年時間,專心研究戒律。對戒學有了真正認識的基礎,然後再去聽教,研究教理。或者參禪,切實地修行。這是出家修學的步驟。如此將無始以來煩惱習氣斷除,把我們的僧格培養起來。經歷此種過程,就不會轉變當初出家的發心意志,一舉一動也就沒有那些俗氣。所以持戒對出家修行來說,是非常重要的。待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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