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

省庵大師勸發菩提心文講話 part 44

此菩提心。諸善中王。必有因緣。方得發起。今言因緣。略有十種。何等為十。一者念佛重恩故。二者念父母恩故。三者念師長恩故。四者念施主恩故。五者念眾生恩故。六者念生死苦故。七者尊重己靈故。八者懺悔業障故。九者求生淨土故。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。

云何念佛重恩。謂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。為我等故。行菩薩道。經無量劫。備受諸苦。我造業時。佛則哀憐。方便教化。而我愚癡。不知信受。我墮地獄。佛復悲痛。欲代我苦。而我業重。不能救拔。我生人道。佛以方便。令種善根。世世生生。隨逐於我。心無暫捨。佛初出世。我尚沈倫。今得人身。佛已滅度。何罪而生末法。何福而預出家。何障而不見全身。何幸而躬逢舍利。如是思惟。向使不種善根。何以得聞佛法。不聞佛法。焉知常受佛恩。此恩此德。丘山難喻。自非發廣大心。行菩薩道。建立佛法。救度眾生。縱使粉身碎骨。豈能酬答。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心。

云何念父母恩。哀哀父母。生我劬勞。十月三年。懷胎乳哺。推乾去濕。嚥苦吐甘。才得成人。指望紹繼門風。供承祭祝。今我等既已出家。濫稱釋子。乘號沙門。甘旨不供。祭掃不給。生不能養其口體。死不能導其神靈。於世間則為大損。於出世又無實益。兩途既失。重罪難逃。如是思惟。惟有百劫千生。常行佛道。十方三世。普度眾生。則不惟一生父母。生生父母。俱蒙拔濟。不惟一人父母。人人父母。盡可超升。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。
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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