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示其恩相。文曰:
「諸天子!汝等昔在地獄之中,蒙光照身,捨彼生此。」
第三小段為「示其恩相」,就是天鼓把毘盧遮那菩薩,對諸天子所施恩德的行相,加以表示出來,讓諸天子知所感懷。所以天鼓又再招呼諸天子道:「諸天子」!「汝等」還記得嗎?你們往「昔」墮落「在地獄之中」,受無量苦,本無出期。都是承「蒙」菩薩慈悲救拔。從其足下千輻輪相中,所放圓滿「光」明王,「照」燭汝等地獄之「身」,汝等遇斯光者,皆悉「捨彼」地獄之身,而來「生此」兜率天上,此等深恩大德,千生罕遇,不可不知也,亦不可不圖報也!
4.勸往增善。文曰:
「汝等今者,宜疾回向,增長善根。」
這第四小段經文,為「勸往增善」。天鼓在說明了毘盧遮那菩薩,悲心救苦的大悲願力,要諸天子,放棄五欲樂具的享受,仰體菩薩的深心,知恩報恩而後。進一步把話轉向本題,又再向諸天子說道:「汝等」現「今」應當修行「者」,「宜」應速「疾」發「回向」心,修回向行,以圖「增長善根」,成就佛道!回向行,是菩薩所修之大乘行,前憑宿世善根,蒙光超脫,得生天上。今者更勸發大乘心,往菩薩所。修自他兩利的回向之行,以增廣宿世善根,進趣菩提聖果。
5.示法令修。文曰:
「諸天子!如我天鼓,非男非女,而能出生,無量無邊,不思議事;汝天子天女,亦復如是,非男非女。而能受用,種種上妙宮殿、園林;如我天鼓,不生不滅;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,亦復如是,不生不滅。」
這第五小段經文,是開示佛法令其修行。修行佛法,首須正智、正觀。若能觀知我人,非男非女的假相,是為體悟人空之正智也;蓋男女之形,緣起性空之假相也。若執以為真,即非正智矣。若能觀知諸法,非生非滅的實相,那就是體悟到法空的正智了。蓋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之色心諸法,亦復緣起性空之假名也,若執以為實,即非正智矣。天鼓在為諸天子開示了勸發修行的道理之後,更以非男非女、不生不滅二喻,引發他們的正觀、正智。所以又招呼他們道:「諸天子!」若要修行大乘正道,首先應知人、法皆空的道理,然後才能產生正觀、正智,以悟入正理。譬「如我天鼓」,既「非男」子相,亦「非女」人形,原本是無有實體的緣生之法。但以因緣聚合,「而能出生」起「無量無邊」的「不」可「思議」的功德「事」來,對汝等天子天女,產生勸發和激勵的作用;「汝」等「天子天女」,也「亦復如是」的,並「非」屬於「男」形,亦「非」屬於「女」相,這現前的男女形相,祇不過是因緣聚合的假相而已。不過,這種假相的存在,並非全無作用,當因緣會遇時,它照樣地也能受用那「種種」的「上」等「妙」好的「宮殿」和花「園」樹「林」等的美好環境。祇不過這種因緣聚合的短暫享受,是毫無意義的,一旦事過境遷,曲終人散。你會感到更加空虛,益發無趣。因為這時候,不但外境幻滅了,你的人生在那裡呢?這不就是佛陀所說的人空嗎?至於外在的美好環境,不出佛陀所說的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的五蘊法界。色蘊代表物質的法界,受、想、行、識四蘊,代表精神界,物質與精神,簡稱叫做色、心二法。這色心二法,它包涵了我們人生的一切。不過它的生起,也同樣地是因緣聚合,而沒有實在的個性。所謂緣聚則生,緣散則滅。等同天鼓一樣,從本質上說,它是沒有生滅的,所以說它也「如」同「我」天鼓一樣,是「不生不滅」的。我們若能了悟這五蘊法界的不生不滅,你就得到人、法二空的真理了。能悟得人法二空的真理,就能進入諸佛的涅槃大道了。待續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