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偈偈文:「出家要遠俗家,俗家人事如蔴,杜絕塵緣煩擾,自然別有生涯。」
「出家要遠俗家」:這件事,祖師們非常重視。因為,我們既然出了家,就得專心一意地修學佛法,以期轉凡成
聖,了脫生死,別再三心兩意,為俗家事牽掛不斷,常常往俗家跑,耽擱了自己的道業。果真如此,又何必出家。
「俗家人事如蔴」:俗家的人情世故,非常複雜,如亂蔴一樣,永遠理不清楚。若出家了,再去應付那些在家人的俗務,除了增加煩惱外,還會耽誤修行的工夫。我們必須瞭解,出家修行多麼不易,怎能隨便浪費修行的光陰呢?要知道,出家有幾種不同的層次。我們現在出家,只是出離生死的初步。在這個階段中,熟習出家生活,放棄世俗的親緣,就是在菩薩道上建立基礎,然後再逐步向前進行。所謂從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等階位,漸次升進。其實不僅是三賢位的菩薩要出家修行,乃至十地位的菩薩,仍然要出家修行。因為出家才能真正地轉凡成聖,完成離俗出塵的願望,也唯有出家,才能專心一致地修學佛法。假若不懂得出家的重要性,依然干涉俗家的家務事,那就只是耽擱了自己大好前程而已。也許有人會認為出家人太過自私,不近人情。其實並不是我們不顧親情,不孝順,相反的,這正是真正的孝順。明朝蓮池大師曾說:「真孝順,要令父母出塵離垢。」勸父母學佛、聽法,令他們同證菩薩道,是我們應盡的大孝。用世間的一切衣、食、財、物,供養父母固然很好,不過這祇能對他們的生活問題有所助益,但無補於父母趣向菩薩道,有時候反而助長其貪戀心,而阻礙父母向道,那是得不償失的。
所以我們修行,最怕塵緣煩擾而耽擱。假定能在這方面做適當的遠離、擺脫,對俗家事能不管的,就盡量避免參與,這樣才能無牽無掛,自然就能安心辦道,如此才是真正「別有生涯」。所謂「別有生涯」,即是上求佛道,下化眾生,是真正的走向菩薩大道。這是一件值得我們注意的大事。有許多人不明此理,出了家,仍不忘俗事,甚至不察因果,將常住的錢,拿給俗家父母用。雖然是基於一番孝心,為父母解決問題,但這是最多只能當做一種貸款,讓他們在急需時周轉,等到他們環境好轉了,還要連本帶利地還給常住。因為俗家父母,並不是出家人,他們沒有這分福德,享用十方常住的財物。如果私自接濟他們,那是盜用常住,違背信施供養三寶的初衷,只有造成父母墮地獄的惡因而已,多麼的罪過!既然出了家,最好是割愛、辭親,專心於道業,成就菩提佛果,令九世所有的祖先,皆能仗此功德,而超生佛國,脫離輪迴。這是我們出家人著力修行,供養父母,超度祖先,盡究竟孝道的一個不同凡俗的地方。因此祖師要我們遠俗家,不招惹俗家人、事麻煩的深義,希望我們都能夠注意這個問題。
待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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